【4月10日截止】关于申报2024年度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浏览量:11 发布时间:2024-03-18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培育一批代表性的人文社会科学成果,提升我校科研人员申报高级别科研项目的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实施2024年度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以培育国家级项目为切入口,鼓励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围绕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聚焦学科发展前沿问题,产出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创新成果,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方向

1.本批次建设的科研项目按照以下学科进行划分: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交叉学科。交叉学科需在申报封面注明就近两个以上的学科其中一个学科应为人文社会科学学科。

2.本批次建设不设选题指南。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党和国家发展战略、本学科的研究前沿,契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导向,结合学术积累和研究方向自行确定选题并开展研究。选题名称应契合通知指导思想要求,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欢迎自然科学相关学科青年教师交叉学科选题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35周岁以下青年研究人员(198911日后出生)。

3.项目负责人2019年以来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所申请课题相关的CSSCI来源期刊论文1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发表SSCI/SCI来源期刊论文2篇以上。相关成果应在申报材料中列明。

4.为避免交叉申请、重复资助,确保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以下限定:

1)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领衔一个研究团队,且不能作为团队成员参与其他研究团队。每个团队成员最多参加两个研究团队。每个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不含团队负责人)。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及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艺术学、教育学)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团队负责人申请。

3)研究选题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等各类纵向科研项目资助的,不可申报。

4)不得以已出版或已发表的内容相同或相似的研究成果申请。

52021年以来获得校级人文社会科学各类科研项目团队、博瑞奖教金资助,尚未结项的,不可申报。

6)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基础性研究计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培育)研究团队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同年度只能择一申报。

三、项目周期与资助方式

项目周期

20244月至202711月。

经费资助

1.首期支持经费1.5万元,建设周期内按要求完成科研任务的,拨付剩余经费1.5万元。未完成规定研究任务的,不再拨付第二期经费。

2.项目经费按照苏州大学业务经费进行管理。

3.获得本项目立项资助的原则上不再享受学校国家社科基金部分类别项目的申报激励

四、结项要求

项目团队负责人应在研究周期内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完成以下研究任务之一:

1.发表项目主题相关CSSCI来源期刊论文2篇或SSCI来源期刊论文3篇;

2.与项目主题相关的决策咨询报告等被省部级以上单位的内参刊发或采纳,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篇次;

3.完成与项目主题相关的18万字以上专著一部(不包含博士学位论文及博士后研究报告),且经学校专家评审程序鉴定通过。

研究周期内每年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项目团队负责人应在重大项目、年度项目(含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各类别中至少申报一类。

研究周期内,项目团队负责人应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人文社会科学校级项目团队年度检查及成果交流活动,未按要求参加的,将根据实际情况酌减第二期经费。

研究周期内没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未能完成研究任务的,不再拨付第二批经费,此后3年内不再给予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各类项目团队资助。

五、申报流程

申报人于4月10日前填写并向本单位科研秘书提交电子版《汇总表》《申请书》《活页》,电子文档名称统一命名为学科+姓名+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发送至qwgu@suda.edu.cn

六、其他事项

国家社科基金限额申报的项目类别中,本年度获得立项的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其他申报老师同等竞争

本次建设的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实行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获得资助的科研项目团队,在项目建设周期内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文本。

联系人:方舟,65229601;邮箱:skcxmb@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2024年度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活页.doc

附件3:2024年度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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